642a5967-5e03-446e-9f62-8c992cae245ccopy.jpg)
本报讯(通讯员 王银良) 近日,漾濞县制定管理办法对公职人员“八小时外”行为进行监督,督促公职人员在“八小时外”牢记党纪党规、国家法律法规,管好自己的“社交圈”“生活圈”,防止和纠正业余时间发生影响公正执行公务、损害党和政府形象、有悖社会公德的行为,做实做细公职人员日常监督管理。
该办法明确了公职人员在“八小时外”应规范和约束自己言行举止、注重个人形象的5条行为规范和“八小时外”严格禁止的12条行为,为党员干部“八小时外”行为亮红灯、划红线,织紧织密“八小时外”监督网。
据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,为确保实效,该县纪委监委把公职人员“八小时外”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,并发挥家风建设和舆论监督、社会监督作用,把纪律的戒尺进一步延伸到“八小时外”。